吉会总字〔2020〕4号
各市州总工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总工会、扩权强县试点市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各级工会组织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全总的决策部署上来
全省各级工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在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主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坚定必胜信心,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级工会要密切关注有关政策措施和疫情动态,用好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阵地,面向职工做好宣传解读工作,积极传播正能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引导职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防止疫情扩散、营造众志成城氛围贡献智慧和力量。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要发挥好带头引领作用。
(二)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按照全总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从工会经费中安排一定规模的防控专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专项工作。各地工会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省总工会下拨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匹配好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资金。
(三)帮助困难职工做好防护工作。城市困难职工收入偏低,自我防护意识不强,这个特殊群体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各级工会要落实城市困难职工属地管理责任,基层工会要落实包保责任,按照省委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
(四)做好慰问送温暖工作。各地工会对驰援武汉的医护人员,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环卫工人、物资保障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及其防控工作期间无法照顾的直系亲属,对参与疫情防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者,要开展好慰问送温暖活动。
(五)维护好劳动关系稳定。各级工会要密切关注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密切关注因延长假期和疫情防控工作产生的劳动关系矛盾和纠纷,密切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稳定。
(六)严格各项防控措施。各地工会要扎实做好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活动中心、职工互助保障中心、所属宾馆酒店等管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防止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必要时可暂停营业。除疫情防控工作必需和紧急情况外,暂停赴基层调研检查,暂停接待职工来访,暂停各类会议、培训以及人员较多的工会活动。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各地工会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把疫情防控贯穿到工会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工会疫情防控情况的沟通和指导,按照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状态的职责要求,切实抓好所承担的防控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要做好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个人防护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抵抗能力,确保工会干部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以坚强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吉林省总工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