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内容:
致:吉林市政府、市委、昌邑区政府
致:吉林市昌邑区交通局(发包人)
我司于2021年7月经过公开招投标,中标吉林市昌邑区2021年“四好农村路”项目四标段-李树至河湾子(林场段)。中标价:149.9万元,工程于2021年10月中旬完工,工程经部分变更后,竣工验收合格后决算总造价148余万元。已拨付工程款50万,剩下欠款共:98余万元。
2021年末,经农民工兄弟到吉林市信访局上访后,昌邑区交通局跟我们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2021年1月31日前拨款50万,用于支付部分工人工资和机械费用,剩余工程款年后按月拨付,每个月25%,年后4个月内付清。但是年后工程款迟迟不到位,让我对工人兄弟承诺年后补发剩余工资的事情无法实现,导致工人又开始多次来公司要钱,闹事。
因为当地村民有需要,当地政府也希望该项目能在村民秋收之前完工,本着不能耽误当地村民秋收的想法,工地时常加班加点施工,现该工程项目已经正常通车运行,给当地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而工程款却迟迟没有到位。
讨要农民工工资,还我血汗钱!
国家一直倡导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在工程项目已正常通车运行,给河湾子人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年关将至,望领导尽快协调解决。
致:吉林市政府、市委、昌邑区政府
致:吉林市昌邑区交通局(发包人)
我司于2021年7月经过公开招投标,中标吉林市昌邑区2021年“四好农村路”项目四标段-李树至河湾子(林场段)。中标价:149.9万元,工程于2021年10月中旬完工,工程经部分变更后,竣工验收合格后决算总造价148余万元。已拨付工程款50万,剩下欠款共:98余万元。
2021年末,经农民工兄弟到吉林市信访局上访后,昌邑区交通局跟我们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2021年1月31日前拨款50万,用于支付部分工人工资和机械费用,剩余工程款年后按月拨付,每个月25%,年后4个月内付清。但是年后工程款迟迟不到位,让我对工人兄弟承诺年后补发剩余工资的事情无法实现,导致工人又开始多次来公司要钱,闹事。
因为当地村民有需要,当地政府也希望该项目能在村民秋收之前完工,本着不能耽误当地村民秋收的想法,工地时常加班加点施工,现该工程项目已经正常通车运行,给当地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而工程款却迟迟没有到位。
讨要农民工工资,还我血汗钱!
国家一直倡导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在工程项目已正常通车运行,给河湾子人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年关将至,望领导尽快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