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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救助申领
诉求时间:2022-07-05 09:47
诉求内容: 财社〔2022〕49号《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在哪个部门申领?需要什么条件?提交哪些资料?
财社〔2022〕49号
《关
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中,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在哪个部门申领?需要什么条件?提交哪些资料?
诉求回复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2-07-09 09:54
回复内容:孩子为三级残疾,是独生子女,在女方满49周岁以后, 带着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孩子残疾证 在每年12.15-1.15期间 去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 具体材料需要咨询社区
孩子为三级残疾,是独生子女,在女方满49周岁以后,
带着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孩子残疾证
在每年12.15-1.15期间
去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
具体材料需要咨询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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