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内容:
吉林市高新区三亚路阳光水岸菁禧荟饭店未按照规范爬顶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违规在居民住宅楼二楼外立面架设烟筒,低空向居民小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破坏居民小区生态环境。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吉建督<2022>9号)文件第一款,关于“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按照规范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的规定,以及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吉市环函﹤2022>150号)《关于转交餐饮服务项目专用烟道问题线索的函》,强烈要求行政执法依法履行职责,依规对菁禧荟饭店在居民住宅楼违规设置的烟筒进行整治拆除。
吉林市高新区三亚路阳光水岸菁禧荟饭店未按照规范爬顶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违规在居民住宅楼二楼外立面架设烟筒,低空向居民小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破坏居民小区生态环境。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吉建督<2022>9号)文件第一款,关于“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按照规范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的规定,以及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吉市环函﹤2022>150号)《关于转交餐饮服务项目专用烟道问题线索的函》,强烈要求行政执法依法履行职责,依规对菁禧荟饭店在居民住宅楼违规设置的烟筒进行整治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