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2-11-21 09:58
回复内容:结合《吉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责任主体的规定,此处的责任主体是船营执法分局。由船营执法分局负责查处办理。其举报电话为:68542511.如对其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其上一级部门(船营区政府)投诉,感谢您的关注。
结合《吉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责任主体的规定,此处的责任主体是船营执法分局。由船营执法分局负责查处办理。其举报电话为:68542511.如对其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其上一级部门(船营区政府)投诉,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