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内容: 吉林市船营区黄旗街道今日家园小区,3号楼和4号楼之间存在大量私人物品堆砌,主要为垃圾废品和木头,造成影响如下:
1)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经观察并非小区内部分车主有意为之,而是被常年摆放了禁停标志,浪费了公共资源;
2)小区内有居民回收废品,摆放至院中,不但占用了公共资源,还存在火灾隐患。
根据《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城市中的道路、给排水、供热、燃气、环卫设施、停车场、照明、 交通、人防、供电、通讯、园林绿化、防洪、防震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 相协调,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护,保持完好、整洁。
由于该小区没有物业,且反馈过一次社区工作人员但至今无回音,恳请政府协助处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保护居民的利益。
由于网站上传附件速度慢,所以无法粘贴图片,如有需要本人愿意协助提供照片!
感谢各位人民利益的卫士、行政管理的楷模!
吉林市船营区黄旗街道今日家园小区,3号楼和4号楼之间存在大量私人物品堆砌,主要为垃圾废品和木头,造成影响如下:
1)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经观察并非小区内部分车主有意为之,而是被常年摆放了禁停标志,浪费了公共资源;
2)小区内有居民回收废品,摆放至院中,不但占用了公共资源,还存在火灾隐患。
根据《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城市中的道路、给排水、供热、燃气、环卫设施、停车场、照明、 交通、人防、供电、通讯、园林绿化、防洪、防震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 相协调,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护,保持完好、整洁。
由于该小区没有物业,且反馈过一次社区工作人员但至今无回音,恳请政府协助处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保护居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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