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经相关工作人员调查,投诉人是蒲烟高速06工区项目劳务分包单位四川志诚众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用的测量员,据蒲烟高速06工区项目部提供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凭证表示项目部已与投诉人在内的10余名工人结清了工资,但投诉人口述称在进入该项目之前四川志诚众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口头答应的工资数额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数额,因此约定工资数额产生了纠纷。现为尽快解决投诉人的诉求,相关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于2023年1月10日约谈用人单位及投诉人采取协调处理方式协调工资纠纷,如用人单位及投诉人对协商结果不认可,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经相关工作人员调查,投诉人是蒲烟高速06工区项目劳务分包单位四川志诚众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用的测量员,据蒲烟高速06工区项目部提供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凭证表示项目部已与投诉人在内的10余名工人结清了工资,但投诉人口述称在进入该项目之前四川志诚众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口头答应的工资数额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数额,因此约定工资数额产生了纠纷。现为尽快解决投诉人的诉求,相关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于2023年1月10日约谈用人单位及投诉人采取协调处理方式协调工资纠纷,如用人单位及投诉人对协商结果不认可,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