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按程序开展综合评定,以下6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长春市新区清泉湖文化与旅游度假区
2.吉林市龙潭区金珠花海度假区
3.通化市东昌区佟佳江旅游度假区
4.白山市临江市四保临江战役纪念馆景区
5.延边州汪清县好记文化旅游度假区
6.长白山管委会池南区老黑河遗址景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旅游景区申报和评定工作的意见或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联系电话:0431-85614120
联系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邮编:130021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