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新的管理办法中,对于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报销待遇、如何结算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内容有新的规定。
今天,我们请到直播间得是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处郭爱珍处长,欢迎来到直播间。
郭爱珍:主持人,网友朋友们好。
主持人:《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和百姓就医息息想关,请问哪些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郭爱珍:有这样几类人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包括其随同子女)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学习的人员。异地生育人员按照本类人员管理。
(二)转诊和急诊人员:非异地长期居住、但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至参保地以外治疗的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参保地以外的省内异地急诊治疗或抢救的人员。
主持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郭爱珍: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住院待遇支付比例,根据异地就医需求和范围不同,执行三档待遇:一档待遇: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报销比例不降低。二档待遇: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三档待遇: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因本人原因,应直接结算未直接结算的异地就医人员,医保支付比例在相应待遇档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主持人:哪些情况执行一档待遇?
郭爱珍:1.跨省异地就医:已经办理了跨省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在省外异地就医的。
2.跨市(州)非县域就医:已经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在省内其他市(州)本级(如长春市、四平市、松原市等地级市)就医的。
3.市(州)内跨县域就医:在参保地市(州)本级及辖区各县(市)(包括吉林市、永吉县、蛟河市、桦甸市、舒兰市、磐石市)就医的。
4.跨市(州)县域就医:在省内其他市(州)所辖的县(市)(如长春榆树市、四平梨树县、松原乾安县等)就医的。
主持人:哪些情况执行二档待遇?
郭爱珍:1转诊至省外就医人员;
2.转诊至省内其他市(州)本级就医人员;
3.省外急诊就医人员;
4.省内其他市(州)本级(如长春市、四平市、松原市等地级市)就医的急诊人员。
主持人:哪些情况执行三档待遇?
郭爱珍:执行三档待遇的包括一档待遇、二档待遇规定外的其他异地就医人员。
主持人:哪些人员可以无需备案“免申即享”?
郭爱珍:“免申即享”,是指未进行备案直接结算的情况。
参保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1.市(州)内跨县域就医的;
2.跨市(州)县域就医的;
3.省内门诊(含定点药店)就医购药的;
4.省内异地执行第三档待遇的。
“免申即享”就医情形列举如下:
1.市(州)内跨县域就医:吉林市参保→蛟河就医、蛟河市参保→吉林市就医、永吉县参保→桦甸就医。
2.跨市(州)县域就医:吉林市参保→长春榆树市就医、蛟河市参保→四平梨树县就医、永吉县参保→松原乾安县就医。
3.省内门诊(含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吉林市参保→长春市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永吉县参保→松原乾安县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
4.省内异地执行第三档待遇的情形:
吉林市市本级参保→长春市就医、吉林蛟河市参保→四平市就医。
主持人:哪些人员需要备案后在异地直接结算?
郭爱珍: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和跨市(州)非县域就医,符合以下情形,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异地直接结算: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包括其随同子女)、长期异地学习人员、异地生育人员。
(二)转诊和省内异地急诊人员。
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发生急诊住院的,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携带报销材料回吉林市医保经办窗口申请手工报销,报销审核中判定是否符合急诊。
主持人: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备案?
郭爱珍:(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参保人员可通过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吉林市市本级参保人可通过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通过人工客服线上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3.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上传相应材料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4.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经办窗口现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生育人员按照本类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后,还需进行异地生育备案,吉林市市本级生育人员可通过电话0432-62489811(注:此电话只受理生育异地备案)或个人网厅申请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
(二)转诊备案:在参保地具有转诊权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理转诊备案。
(三)省内异地急诊备案:由就医地的医院医保科在就诊时进行急诊登记备案。
主持人:异地就医备案长期有效吗?
郭爱珍:(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取得就医地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的备案长期有效。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包括其随同子女)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材料确认备案有效期限。
3.长期异地学习人员根据提供的材料确认备案有效期限。
异地生育人员异地生育备案在当次生育后失效。
(二)转诊和急诊人员:
1.转诊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
2.急诊备案当次就医直接结算后失效。
主持人:不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异地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吗?
郭爱珍:不符合备案条件、未备案的参保人员,异地住院不符合急诊的,执行三档待遇报销。因本人原因,应直接结算未直接结算的,医保支付比例在相应待遇档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主持人: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就医怎么结算?
郭爱珍: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或符合无需备案情形的,在就医地的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直接结算医药费用,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主持人:就医前没有备案,可否有补救措施?
郭爱珍:符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异地就医人员,在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办理后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结算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主持人:异地就医结算发生错误怎么办?
郭爱珍: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后,发现待遇支付错误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一)在原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办理退费重新结算。
(二)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复核,确有待遇给付不足的,经办机构核定后予以轧差报销。
主持人:异地就医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郭爱珍:1.异地就医人员参保地、参保险种等参保关系发生变更后,应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异地备案待遇生效期间,参保地和就医地医保待遇均保持有效状态。也包括转诊和慢特病备案到异地的情况。
3.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已办理门诊慢特病认定的,有异地就医备案但未办理定点变更的,只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4.异地就医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办理工作地(常驻地、居住地)和户籍地两个就医地同时生效的异地就医备案。
主持人:非常感谢郭处长给我们的详细解读,如果大家还有哪些不明白的,请拔打电话医保经办热线12393咨询。
好,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