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摸清“十三五”期间政府主导实施的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底数,梳理总结工程实施、竣工交付、以及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吉林市审计局对吉林市“十三五”期间政府主导实施的重大公共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本项目的审计,笔者认为,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提示项目前期立项资金来源考虑不充分。通过审计调查发现,个别平台公司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因融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资金无法到位,导致多个项目均已超过发改委批复的建设时间,且均未办理项目延期手续,导致投入的前期费用形成潜在损失。
二是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调查,个别重点建设项目,在立项未获得发改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便与承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且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工作。后因项目不符用地条件,致使该项目无法实施,造成了该项目勘察设计费用损失。
三是项目长期停工搁置,导致投入资金不能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通过审计调查发现,个别平台公司承建的项目,在未取得立项审批,未征得该工程项目住地居民认可且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因发生群访事件,致使该工程项目停工搁置,由于该项目长期无法全部完成投入使用,致使投入资金不能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四是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通过审计调查发现,个别投资建设项目因征用的土地迟迟无法落实、融资政策发生变化资金无法落实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五是工程建设管理混乱等,影响项目建设。个别项目因项目负责人多次更替,项目建设管理混乱,对相关环保政策趋势研判不准确、不充分,无法按照原设计目标全部完成。
面对以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笔者建议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关注加强。
一是对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清查整改。建议成立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专家组成清理专班,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根据不同情况及时清查整改。对确认已经完工可以交付使用的项目,要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尽快办理竣工决算,该办证的办证、该入账的入账,并及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使新建项目及早发挥应有作用;对因各种原因无法按照原批准时限完成的在建和半拉子工程项目,要坚持一项一策的原则,在确认项目必要、可行的前提下,找出阻碍工程按期完成的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推进未完工程项目,并做好工程项目的各项善后工作,及时交付使用;对经重新确认为无必要、不可行的工程项目要尽早决策,由专家组提出无必要、不可行的充分依据,该下马的下马、该停建的停建,尽可能地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是全面落实项目管理“四制”制度。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建议在项目建设中要全面落实“四制”制度,即项目法人负责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特别是项目法人负责制,对不具备项目法人专业能力的建设单位,提倡采用“代建制”模式,强化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依法、合规、节约、高质量完成。
三是一张蓝图绘到底,擘画“十四五”期间重点工程项目。针对“十三五”期间工程项目审计调查发现的落实率低下、按期完工率不高、前期调研不科学、不充分、“假大空、散小乱”等问题,建议政府在擘画“十四五”期间工程项目中,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精选优秀工程建设人才、集中可用财力、精选工程项目,选定出对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重要民生民利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支持,确保市“十四五”规划落实见效。(吉林市审计局 尹永全)
注:中国审计报采用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