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水发〔2023〕2号
各计划用水户: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的控制,规范计划用水管理,促进合理科学高效用水,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七条、《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十四条、《吉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八条等有关规定,参照各计划用水户上一年度实际用水量及2023年度用水计划申报情况,我局核定了2023年度用水量指标,现下达给你们。
请各计划用水户加强用水管理,采取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切实做好节约用水工作,严格将用水量控制在用水量指标内。
附件:2023年度吉林市计划用水户(市政供水)用水量指标核定表(第一批)
吉林市水利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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