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设规划》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
2022-07-22 13:16
一、公开属性
此件公开执行
二、政策解读
1.起草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吉林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法委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32号)要求,结合吉林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2.规划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智能精准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数字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着力打造吉林市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推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集成化、智能化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生、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到100%。
3.主要任务。深度融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科学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法律服务供给均等化;培育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产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保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标准、加强队伍建设、深化考核督导。
吉林市司法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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