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网上办事>办事指南>食品药品许可提交材料规范
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登录网易邮箱,jlsyjjspb@163.com,密码:a23456下载,1份;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复印件1份;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变更内容如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提交承诺书和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声明,不需要现场检查)所需承诺书和声明登录网易邮箱jlsyjjspb@163.com,密码:a23456下载,1份;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2份。
注意事项:请申请人登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学习《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吉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相关法律法规;登录网易邮箱,jlsyjjspb@163.com,密码:a23456,学习掌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许可现场核查表》现场检查内容,根据经营范围准备现场核查材料,以保证一次性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谢谢配合。
备注: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用A4纸打印逐页加盖公章,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提交的材料为设施布局图的,均应注明“此件与实际相符”字样法定代表人签字;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6482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