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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请申请人出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并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1份)(登录http://122.137.242.71:9091/user!userIndexMainForm.action,进行企业注册,通过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填报以下信息:企业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安全人员、从业人员、设施设备、申请材料,保存信息之后再上传图片或相关材料文件,点击提交受理机关选“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并打印申请书;
2.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1份);
3.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登录网易邮箱,jlsyjjspb@163.com,密码:a23456下载,根据企业经营项目适当调整规章制度)(1份);
4.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1份)(1份);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1份)。
如申请人经营范围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实行告知承诺制,不需现场检查,还需提交承诺书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自查表(登录网易邮箱jlsyjjspb@163.com,密码:a23456下载,1份)。
注意事项:请申请人登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学习《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吉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相关法律法规;登录网易邮箱,jlsyjjspb@163.com,密码:a23456,学习掌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许可现场核查表》现场检查内容,根据经营范围准备现场核查材料,以保证一次性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谢谢配合。
备注:以上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用A4纸打印逐页加盖公章,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提交的材料为设施布局图的,均应注明“此件与实际相符”字样法定代表人签字;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6482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