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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动态

        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来源:发布时间:2022-08-05 18:3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带来更多便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便捷服务市场主体登记。市场主体登记实现实名验证电子签名通过人脸识别等方式对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实名验证还可远程对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名或者电子签章。经营范围登记实现规范化,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时,只需查询后即可看到对应的经营范围规范化目录并告知该经营范围涉及的许可手续,无需手动录入。住所登记实现在线核验,对已取得产权证明的房屋登记为住所,且与房管部门在线核验通过的,可自愿选择承诺制办理,无需再提供产权证明在营业执照上予以标注,向社会公示。

        二是稳妥落实“歇业备案”制度。为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条例》首设了市场主体歇业制度,为暂时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市场主体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经营困难的,允许市场主体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备案,在一定时期内,暂停歇业。歇业期限届满,或者累计歇业满3年,视为自动恢复经营。市场主体决定不再经营的,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通过公示加强对歇业企业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

        三是优化顺畅市场退出。普通注销登记减环节、减材料,取消了清算组备案程序,允许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免费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大大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费用成本减少各项注销业务需提交的材料,以公司为例,将注销登记材料从9份压减为申请书、注销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等4份必需要件。简易注销在适用条件、提交材料、办理程序等方面,比普通注销更便捷。简易注销对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在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后,可以申请退出市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2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