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你好,欢迎您来到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查询服务>地理标志商标(吉林市)

        地理标志商标(吉林市)

        什么是商标侵权?

        来源:发布时间:2022-05-05 09:09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商标的使用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能侵犯,否则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以下行为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也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应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商标法》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拨打举报电话12315。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