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利好政策连环出,示范创建连年创新高,近年来,永吉县全方位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高度统一。
作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永吉县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要抓手,相继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关于印发永吉县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推进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
最近三年来,永吉县在扶优扶强上下功夫,拿出1632万元惠农资金,支持联农带农作用好的新型经营主体67个。
围绕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永吉县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采取“先建(购)后补”“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服务、社会化服务补助等方式进行扶持,其他涉农资金符合条件的也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自2019年以来,永吉县整合中央及省市扶持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67家(次),拨付扶持资金2202万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及建设发展。
永吉县还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制定《永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和《永吉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实施细则》等指导性文件,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截至目前,永吉县通过吉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永吉办事处,为21家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4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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