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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吉林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10 15:11 来源: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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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市文广旅发〔2020141             

         

        关于申报吉林市第六批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文广旅局、各区文旅局,市直相关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吉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相关要求,市文广旅局将组织开展吉林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列入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相关市直文化事业单位长年跟踪研究的民俗民族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展现本区域民族文化或地域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百年以上并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一)各县(市)区文旅局组织本级非遗专家评委会对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后,报送吉林市文广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二)市直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经市非遗保护中心指导完善后,报送吉林市文广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三)市文广旅局组织市级非遗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

        (四)市文广旅局对市级非遗专家组提出的推荐名单审核后,报市政府认定。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提出本辖区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名单,需明确项目名称、保护单位,并对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县(市)、区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县(市)、区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具体格式见附件2)。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已正式公布的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件。

          四、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第六批吉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详细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配套经费预算。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照片和录像片要达到技术要求,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

          3.项目申报书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5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U1份。

          4.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不予退还。各单位需做好基础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228日,初步审核后于202135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及U盘,过期不予受理。

        (四)市非遗中心负责做好各申报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县(市)、区申报项目为20201231日前,已经列入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联 系 人:王东杰

          电    话:62461208   15604326255

          电子邮箱:jlsfeiyichu@163.com

          邮寄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2号吉林市文广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邮 编:132001

         

        附件1附件1:——县(市)区推荐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doc

        2附件2:吉林市市级非遗项目申报书2021+(2).docx

         3附件3:项目申报指南.doc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