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处。组织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规划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全地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及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工程;指导旅游交通体系、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标识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