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吉林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吉林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指标工作专班成员机构的通知》(吉市营商环境组〔2022〕1号)精神,结合《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跃升年”实施方案》具体任务要求,我局2022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牵头做好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优化跃升工作
强化政策对创新创业的支撑能力,加强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指导、培育工作。进一步优化创新平台和孵化机构,优化创新创业服务,谋划建立高校、科研单位与域内众创空间、孵化器对接机制,积极引导高校、科研单位团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推动“双创”平台合作,为科技企业、科技工作者提供优质一站式服务,激发创新创业热情,提升服务能力质量。助推科技型企业成长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 2022 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6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65家。
二、配合牵头部门完成营商环境专班建设任务
按照市营商环境“跃升年”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需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做好“政务服务指标专班”、“市场监管指标工作专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工作专班”、“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工作专班”、“政策供给质量指标工作专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标工作专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标工作专班”、“公平竞争审查指标工作专班”、“推动工作落实指标工作专班”等8个专班的工作任务,请牵头处室认真组织,涉及到专班任务的处室积极配合,对照专班任务仔细研究,全面认领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措施计划,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好专班工作。
三、开展营商环境自查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现行规定的通知》(吉市营商环境办发〔2022〕9号)要求,对局机关各部门现行各类规定进行梳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不一致,与我市政策不配套、不协同的条款,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我局各类文件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现行规定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附件:吉林市科学技术局落实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建设专班任务分解表
吉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1
吉林市科学技术局落实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建设专班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专班 名称 |
主要工作任务 |
市牵头单位 |
局牵头处室 |
1 |
10.政务服务指标专班 |
40.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立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库。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理服务。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规范网上办事服务,更多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深化“一网通办”,提升事项网办深度,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使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依托“吉事办”,推动更多办理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 4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改革。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出发,推进更多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依托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推进业务流程再造、系统对接整合、线上线下融合,统筹身份核验、收件统一、工作协同、数据共享等能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集成服务。 42. 坚持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促进政务数据共享、流程优化和业务协调,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向基层深度拓展。推动政务专网有序向电子政务外网过渡,持续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支撑服务能力。归并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强化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年内新增发布数据服务接口及使用指南不少于 40 个。依托电子印章管理平台,促进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电子印章应用。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和互通互认,扩大个人、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在住房公积金、公安户政等应用领域,实现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免提交。 43.深入推进“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进一步规范“窗口无否决权”服务的标准和流程。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编制可容缺受理事项清单,逐步扩大“容缺受理”服务范围,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依托实体政务大厅“一网通办”自助服务区,引导更多事项网上提交材料,加快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当日办、免费办”,推进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确保高频服务事项“网办发生率”达到 85%以上。 |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办公室 |
1 |
10.政务服务指标专班 |
44.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延伸应用,年内全市2—3个县(区)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 45.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持续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事项全程自助办理。 46.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确保评价数据客观、真实,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办公室 |
2 |
12.市场监管指标工作专班 |
5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改革后续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执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和根据问题线索开展的靶向监管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一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权威性、公正性。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及失信惩戒举措,完善守信激励及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确定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业领域风险防控等有机结合,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51.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依托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定期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送至各级各部门参考使用。各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作为分级分类监管的依据,持续拓展信用监管领域。大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推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2022年底前,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 |
市市场监管局 |
计划处 |
2 |
12.市场监管指标工作专班 |
52.积极推进社会共治。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及时对接年内计划出台的奖励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工作程序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我市相关工作机制,正确引导社会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强化对举报重点领域、行业、产品等情况的研究分析,综合研判风险,深化制度探索,提升监管效能。 |
市市场监管局 |
计划处 |
3 |
13.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工作专班 |
53.支撑经济创新发展。坚持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的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吉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等政策的激励作用,围绕“六新产业”发展“四新设施”建设需求,有效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确保 2022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和有效注册商标量同比增速达到10%。 54.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开发知识产权保险产品,重点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支持,并给予50%的贴息补助,更好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55.狠抓知识产权保护。依托中国(吉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搭建省市两级专利快审通道,缩短审查周期。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作用,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
市市场监管局 |
创新处 |
4 |
18.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工作专班 |
69.坚定不移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探索打造政府牵头、高校院所和科技企业、社会资本参与的“运营公司+园区+孵化器+企业+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运营模式。因地制宜复制推广摆渡创新工场、“红色孵化器”等做法。支持企业开展内部团队创业创新和外部孵化。支持专业中介机构不断完善和创新服务形式,实现政策“直面创客”“便捷可享”。 70.提升创新创业创造服务能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升激励性政策兑现便利度。完善孵化培育体系,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管理,指导孵化载体做好在孵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建立从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到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助推科技型企业成长发展,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6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65家。 71.优化社会就业创业环境。创新“双创”平台发展模式,推广摆渡创新工场“天使+孵化”创业支撑体系、“零门槛、零成本、零压力”创业生态、“一站式”政务集成便利创业服务模式等成功经验,加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流程标准,提升“双创”平台服务水平。推动“双创”平台合作,聚焦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 |
市科学技术局 |
奖励处 |
5 |
19.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工作专班 |
72.建立健全人才机制。聚焦“四六四五”高质量发展战略人才需求,持续放活机制,创新政策。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搭建事业发展平台,推动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与吉林产业体系深度融合,实现事业留人。优化升级激励政策,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实施“十四五”高端人才薪酬倍增计划,确保各类人才享有充分的事业空间、发展空间、上升空间。 73.精准落实“1+6”人才政策。充分发挥人才政策的叠加效应和示范效应,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规范流程运行,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上下呼应、相互衔接的政策体系,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落地落细落实,每一个环节都严丝合缝、衔接顺畅。扎实开展万名学子助企兴业行动、乡村人才振兴行动、重点产业高端人才引进行动、民营企业家培育行动、江城工匠锻造行动、吉人回吉行动“六个行动”,推进人才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74.推行企业职称自主评审。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自行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按规定须由相关部门评定的职称,开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破格评定职称。 75.健全“一站式”人才服务机制。探索推进人才政策实现免申即享。人才数据统计等业务“一网通办”,实施“政策直通车”服务,绘制创新人才地图。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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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处 |
6 |
26.政策供给质量指标工作专班 |
85.提升政策供给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完善惠企政策措施,强化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创新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完善政策落实监督机制,提升惠企惠民政策直达水平,全面提高企业惠企政策的知晓度、申请政策办理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建立健全各类企业平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机制。 86.建立健全政策协同机制。深化政策统筹协调及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及部门的协同合力。强化政策制定出台“前管控”,加强政策出台前各部门综合协同性,防止政策作用因部门执行差异出现落实偏颇,尽量减少政策对企业正常活动的负面干扰及误导。强化政策实施督查督导机制,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避免政策措施的“层级损耗”,保证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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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处 |
7 |
27.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标工作专班 |
87.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排名。全方位开展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提升行动,营造“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良好氛围,打造“城市信用”新名片。扩大“信易贷”平台规模。采取部门推荐、网络宣传、社区推广等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推广“信易贷”平台应用,积极引导本级行政区划内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入驻平台。尽快将本地自建“信易贷”平台统一纳入省级“信易贷”体系,不断提升规模和质量。 |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计划处 |
7 |
27.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标工作专班 |
88.提升“双公示”质量。严格按要求将应报送“双公示”单位纳入报送目录,建立“五项机制”,即“人员联系机制、沟通联络机制、业务培训机制、台账管理机制、通报督导机制”,实现“应报未报”单位清零,杜绝瞒报、漏报。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涉企信息,实现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生产许可、监督抽查、产品认证、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应归尽归”。 89.提升信用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建立完善“社会信用服务窗口”,提供信用查询核验、信用修复咨询及办理等服务。及时有效实施企业信用修复,做到“初审办理不超期,初审申请国家零驳回”,实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 90.提升政务诚信水平。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务信用档案建设。 |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计划处 |
8 |
29.公平竞争审查指标工作专班 |
9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深入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化待遇,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享受政府支持政策。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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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处 |
9 |
31.推动工作落实指标工作专班 |
96.抓好抓实营商环境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府规章,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以党委、政府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文件形式出台本地化工作方案。完善落实常态化迎接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及时受理办理企业和群众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 |
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
奖励处 |
附件2
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工作专班任务 月份落实情况调度表
填表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专班名称 |
主要工作任务(请标明原任务序号及具体内容) |
月份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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