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综合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秘、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岗位目标责任制和重点督办事项牵头协调落实和综合汇总工作;负责承担脱贫攻坚荣誉制度建设和全市扶贫开发典型选树工作;负责制定扶贫干部教育、业务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并做好统计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开展扶贫开发政策理论研究、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全局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规划财务处
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与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金融扶贫、保险扶贫和小额贷款调度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驻村工作队员和扶贫协作干部生活补贴测算、审核和发放等工作。
开发指导处
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含特色产业)扶贫、光伏扶贫等重点工作;负责县(市)区项目库建设、调度、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雨露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实用技术、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工作。
督查处(考核评估处)
负责拟订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制度、办法;负责拟订全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脱贫攻坚督查检查;负责脱贫攻坚巡查暗访和日常督查工作;负责信访案件处理、“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跟踪办理、涉贫舆情管理和处置等工作。
社会扶贫处
负责协调联络省直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包保帮扶工作;负责接受并管理各种社会扶贫捐赠;负责做好消费扶贫、携手扶贫等工作;负责省内扶贫协作工作。
行业扶贫协调处
负责协调制定行业部门扶贫任务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调度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扶贫职责、重点扶贫任务;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县(市)区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科技扶贫和生态扶贫等重点工作。
民生工作协调处
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推进民生事项的落实;负责对各部门承担的民生改善与提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承担吉林市民生改善与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党支部(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建、工会、妇女、共青团、精神文明和意识形态、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协调联系驻办纪检组做好办机关和事业单位纪检等工作。
乡村振兴研究院(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开展中央、国家、省有关乡村振兴政策理论研究分析;承担乡村振兴规划建设、乡村振兴与其他“三农”问题的交叉融合以及机衔接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负责研究乡村振兴规律,总结推广全市乡村振兴经验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方面人才服务、宣传教育培训、数据信息化建设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处、政策法规处 、规划财务处、开发指导处 、督查处(考核评估处) 、社会扶贫处 、行业扶贫协调处 、民生工作协调处 、党支部(人事处) 、乡村振兴研究院(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单位负责人:
吴雨静
通讯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
办公电话:
0432-64805345
办公时间:
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