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属性
此件公开执行。
二、政策解读
1.起草依据。《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市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起草的重要依据是《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2.规划目标。到2025年,吉林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成效,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空气质量力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环境风险管控水平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初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绿水青山、冰天雪地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能力进一步释放,“绿美吉林”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3.主要任务。持续推进结构优化,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协同治理新举措;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启“三水”共治新模式;改善土壤、地下水环境,创建整洁优美新农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生态安全新屏障;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实现声环境质量新改善;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建设“无废城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制定应对气候新举措;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构建环境治理新体系。
4.重点工程。环境空气保护重点规划工程: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规划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业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土壤污染修复、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重点规划工程: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修复、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重点规划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餐厨垃圾无害化利用、危废处置及利用、尾矿综合利用等。
5.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统筹整合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坚持创新引领,加大绿色科技投入;强化环境监管;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完善社会共治等五方面落实保障措施。
本规划为今后五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