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吉林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有奖举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信访条例》、《吉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吉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吉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试行)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吉林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