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排污许可。
子项名称:(一)排污许可核发;(二)排污许可注销;(三)排污许可变更;(四)排污许可延续。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排污许可核发、注销、变更和延续审批。
三、审批依据
(一)排污许可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二)排污许可注销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
(三)排污许可变更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
(四)排污许可延续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六条。
四、受理机关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五、决定机关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六、办理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类别要求,且在审批权限范围内;
(二)排污许可核发、注销、变更和延续基础资料数据详实,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七、申请材料:
核发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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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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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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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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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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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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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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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复印件
复印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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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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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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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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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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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原件
原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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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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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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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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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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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原件
原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非必要(仅重点管理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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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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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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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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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原件
原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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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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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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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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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 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只针对污水集中处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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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原件
原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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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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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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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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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原件
原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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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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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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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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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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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原件
原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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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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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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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交易文件(涉及总量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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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复印件
份数:1
材料必要性:非必要(有总量交易的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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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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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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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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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
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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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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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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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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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原件
原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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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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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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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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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原件
原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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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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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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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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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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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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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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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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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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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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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原件
原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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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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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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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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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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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原件
原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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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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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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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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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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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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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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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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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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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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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原件
原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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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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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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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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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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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类:纸质版原件
原件份数:1
材料必要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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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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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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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接收
窗口办理: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98号吉林市市民服务中心3层无差别综合窗口1-10号。
网上办理:吉林市政务服务网
(http://zwfw.bjxrth.com:66/pro/#/pro/home/;)。
九、办理基本流程
(排污许可注销审核、决定办理时限为0.5天)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审批结果
排污许可核发、变更和延续: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排污许可注销:网络平台注销,无纸板材料。
十三、结果送达
排污许可核发、变更和延续办理结果到窗口领取,如您想通过快递送达,请告知我们。排污许可注销无纸板材料送达。
十四、救济途径
不予行政许可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吉林市人民政府或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吉林市市民服务中心3层无差别综合窗口1-10号。
电话咨询:0432-65150683,65150085。
接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六、监督渠道
电话投诉:0432-65150110。
十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98号。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