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举行了挂牌仪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天林为“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揭牌。
按照《吉林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市组建了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业委员会、市畜牧业管理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应市生态环境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占县级机构限额。
新成立的市生态环境局,将实现五个打通,即打通地上与地下、打通岸上与水里、打通陆地和海洋、打通城市和农村、打通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是对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也是在弥补过去在生态环保上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