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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非辐射类)审批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的公告

        来源:审批办   时间: 2021-12-27 15:37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有关要求和生态环境部推进“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的安排部署,我市已开通建设项目环评(非辐射类)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功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行时间

        建设项目环评(非辐射类)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功能自2021年12月20日正式投入运行。系统投入运行后,全市建设项目环评(非辐射类)审批事项,采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方式。各级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原则上不再受理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评文件。申报人(单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实时查询受理及审批进度。

        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得通过网上申报。

        二、申报网址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jl.gov.cn/jlszwfww/进行用户注册及项目申报。

        三、网上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按照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设定的申报材料清单上传相关资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网上申报所需材料明细如下: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申请书。盖章扫描电子版PDF格式。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盖章扫描电子版PDF格式。

        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

        5.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报批材料仍须执行相关要求。

        四、其他

        环评批复优先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请确保申报过程中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准确无误。申报单位也可自行到政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

        在网上申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432-65150683。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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