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情况简报
2015年12月9日晚8点28分,我局接到吉林市龙潭区环保局报告,吉林市绿盛农药厂发生火灾事故。接到报告后,局分管领导立即组织环境应急、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人员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和应急监测工作。
监察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同时组织在厂区周边构筑围堰,防止消防废水外溢,并将厂区内消防废水收集至企业事故池中,通过管线进入吉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监测人员开展布点监测,对事故现场的上风向、下风向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同时对附近水体(北大沟入江口、松花江九站断面)进行采样分析。
经监测:
1、事故现场上风向未检出特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下风向定性检出二甲基二硫醚,半定量结果为0.04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0.07mg/m3)要求。
2、北大沟入江口未检出特征有机污染物;
3、松花江九站断面定性未检出特征有机污染物,其它各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