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公告中止申请
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
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新材料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向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中心”)申请发布国有产(股)权转让公告。由于舒兰合成药部分股东提出申请: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对不接受联合受让提出异议原因,依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之规定,国兴新材料公司特向产权中心申请中止公告。
由此给贵处带来的不便,国兴新材料公司深表歉意。
申请人: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