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公布《2015年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中明确,今年要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将成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报告》对2015年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述、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做了介绍。
在介绍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时,《报告》提出,2015年7月17日,财政部组织中央部门向社会首次公开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决算数据、财政拨款收支汇总表、政府采购支出金额、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多项法定及社会关注的信息,获得了舆论和公众的好评。
针对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报告》介绍,一是2015年2月25日,公开了《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及时让公众知晓政府采购的工作重点,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具体操作制度。2015年7月17日,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明确了各类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范围,规范了公开渠道,细化了公开要求,有力促进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中国政府采购网运行管理,完善栏目设置,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特别是招标、中标、更正信息。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内容的发布和更新。
此外,《报告》还明确了2016年财政部将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其中提出,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公开有关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和采购执行的总体情况。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