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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办理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时间:2023/2/1】【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实现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以下简称CA数字证书)在全省互认互用,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制定本办法。

        一、办理原则

        全省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办实行免办理原则,即对各交易主体实行首把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免费办理说明详见附件1)。

        二、办理范围

        全省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面向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政监督人员、社会监督人员办理。

        三、办理方式

        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采用现场或邮寄办理方式。

        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深入推进,适时提供网上办理方式。

        省级、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设有CA数字证书现场办理服务网点。其它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未设现场办理网点,可到所在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点现场办理,或采取邮寄方式办理。

        四、具体办理办法

        (一)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办理CA数字证书。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采用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

        1.现场办理方法。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CA数字证书申请表(详附件2)到省级、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即办即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2.邮寄办理方法。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CA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附件2),邮寄到所在市、含长白山管梅河市)平台及场所服务网点办理(邮寄地址详见附件3);各平台服务网点现场办理人员收到材料后,按相关操作流程办理完CA数字证书后回寄,实现不见面办理。

        (二)招标人评标代表、行政监督人员或社会监督员办理CA数字证书。

        招标人评标代表、行政监督人员、社会监督员在省级、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梅河口市等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招投标活动时,携带本人签字的个人信息及电子签名采样表(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办理临时CA数字证书,即办即用,使用后由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场所收回。

        (三)评标专家办理CA数字证书全省评标专家响应参加招投标活动时,应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

        1.省级、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所在地评标专家办理CA数字证书采用现场办理方式,评标专家提交经本人签字的个人信息及电子签名采样表(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在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2.其它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评标专家提供本人签字的个人信息及电子签名采样表(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在约定时间前往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现场集中办理或前往所在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详见附件3)。评标专家也可将所需材料准备好后,自行邮寄到所在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详见附件3)。

        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评标专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431-80606612

        五、CA数字证书使用管理

        (一)各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应按本办法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保障按时参加招投标活动。

        (二)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应保存保管好CA数字证书,如有遗失,及时申请补办,费用自理

        招标人评标代表、行政监督人员、社会监督员按要求办理临时CA数字证书,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在现场及时将临时CA数字证书交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如未及时交回并遗失,再次参加招投标活动时,实行有偿办理。

        (四)严禁不持CA数字证书参加招投标活动。

        (五)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应保证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严格保护数据安全。如有泄露行为,负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