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YC-[2022]-05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蛟发改字[2021]10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蛟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蛟河市本级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蛟河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
2.2招标范围:蛟河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招标控制价:21万元(超过该控制价的投标,否决其投标。)
2.4监理地点:蛟河市白石山镇;
2.5施工工期: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
2.6监理服务期: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均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注: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应满足吉建质【2016】23号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同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5投标人提供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详见财库【2016】125号)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人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投标报名;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05月05日上午08:30至2022年05月10日16:00前;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bjxrth.com)蛟河市平台;
方式:参与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bjxrth.com)蛟河市平台使用CA锁进行网上登记、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6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6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一(蛟河市河北街157-2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推送至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4200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11 40。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蛟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蛟河市蛟河大街19-7号
联 系 人:刘伟
电 话:131792700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联 系 人:刘正阳
联系电话:0431-89363399、158449359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八. 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