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
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已经取得实质性成效,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经过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经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认真研究、综合考虑,决定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试运行工作,为全省全面推动一体化平台运行积累经验、奠定基础。现将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
从2022年9月1日起,试运行时间暂定为45天。
二、试运行平台及场所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长春市、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长春新区、永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三、试运行项目范围
从2022年9月1日起,在试运行平台及场所新增的工程(房建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公路养护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黑土地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根据试运行平台及场所交易业务范围,相应匹配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出让和矿业权出让等交易项目。
四、试运行平台及场所管理方式
试运行期间,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评标期间不进入评标室管理方式,即由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机构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做好评标前准备工作,评标开始前,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简要介绍项目情况,包括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评标政策依据等。上述工作就绪后,招标代理机构退出评标室,在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机构指定区域等待响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服务需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人代表、行政监督人员、社会监督员在评标室开展评标工作。
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如不具备条件,应探索创新与上述要求相适应的管理方式。
五、试运行要求
(一)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由省级筹集资金统一开发,全省使用,硬件设备由地方匹配。请试运行平台及场所确保具备硬件支撑能力,在8月31日前做好设备调试、场地设计等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报告。
(二)试运行平台及场所要彻底梳理9月1日起进场项目清单,在8月31日前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各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及时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心端:http://36.135.6.232:8088/TPFrame,及时推进招投标活动。
9月1日起,新项目招标备案及招标总结报告一律在一体化平台上实施。
(三)长春市、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做好试运行项目匹配相应工作:
1.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应保障长春新区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招投标活动在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展。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开通新区直抽评标专家渠道。
2.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应保证永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具有试运行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做好相应调整工作。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开通永吉县直抽评标专家渠道。
(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吉林市、长春新区、永吉县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机构应做好投标保证金账户统筹管理工作。已设立投标保证金账户的平台及场所应做好现有保证金系统与一体化平台系统对接工作;没有设立投标保证金账户的平台及场所,应抓紧在试运行前设立到位。
在试运行期间,试点平台及场所如果不能实现现有保证金系统与一体化平台系统对接,实行电子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如有其它情况,由各地妥善及时处理,保障投标人充分参加投标。
(五)在试点平台及场所开展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下列事项:
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2.投标人通过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参加评标专家在评标现场办理数字证书CA(以下简称CA),保障评标活动顺畅进行。
4.参加评标专家评标时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姓名、本人吉林银行卡号及支行名称,保障评标劳务报酬费用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明确的标准或要求及时发放卡内。
(六)试运行期间,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
(七)试运行期间,建立评标专家评标劳务报酬费用统一存发系统,请参与试点地区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9月9日前在吉林银行开立评标专家劳务报酬费用发放账户,评标专家在吉林银行开银行卡(已开设吉林银行卡除外),并将开立账号、卡号维护到一体化平台(登录地址为: http://36.135.4.114:8888/EpointSSO_cs/memberLogin?type=3)。请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按要求做好执行工作,相关金融机构执行配合。
(八)试运行期间,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存在新、老系统并行问题,请长春市、吉林市和长春新区、永吉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照老项目在老系统运行、新项目在新系统运行的原则,妥善处理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交易活动规范运行。
(九)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在试运行期间产生的项目信息数据和监管数据,按原渠道推送至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
(十)试运行前对招投标各个方面培训工作由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建设方负责组织,采取线上培训和现场培训指导两种方式。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从9月1日起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和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培训教程。
没有参加线上培训的评标专家暂停抽取使用。
(十一)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吉林市及永吉县:0432- 63688321。
(十二)新系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委制定出台的制度政策设置交易需求,对缺乏法律政策支撑的交易需求不予支持。请长春市、吉林市、长春新区、永吉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及时通告有关部门。
特此通知,请严格执行。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