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是行政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交易资金往来大、利益关联度高,也是腐败易发多发的“深水区”。近年来,蚌埠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强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规范了行政行为,强化了权力制约,提升了政府形象,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发展环境。但随着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也逐渐显现:一是“部门利益法制化”在公共资源交易中表现较为突出,个别政府部门依然习惯于以行政权力对公共资源进行直接配置;二是专家体系建设不够全面,地方专家资源不足、专业面窄,评标专家整合和管理、共享共用机制以及异地评标体系有待完善;三是信用体系不健全,全省互联互通、互认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信用评价机制、诚信档案等亟待建立健全。解决这些矛盾,我们应当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和省政府颁布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首先,从制度层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两法之争由来已久,虽然实施条例的出台使两法之争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建议在上位法未作调整的情况下,结合我省实际,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或由省政府出台相关规章,规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新兴交易项目的执法和交易规则,避免不必要的部门分割与纷争。尽快制定我省贯彻国家《关于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方案》实施意见,推进依法行政,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有关制度规定;推动简政放权,探索ppp模式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运用。
其次,从队伍层面提高专家和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以互联共享的方式,逐步整合各市专家资源,推动形成全省共享共用的综合评标专家库。规范和限制评标专家行为,建立评标专家准入和退出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全省异地评标管理机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监督、行政监督、见证监督、社会监督和监察审计监督“五位一体”的综合监督体系建立。
第三,从信用层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管理制度,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交易信用代码制度,探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与社会其他征信数据库的无缝对接。建立交易各方主体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健全失信行为认定、修复和披露制度,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强化与公安、纪检、检察等部门办案联合,建立预防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秩序。
最后,从信息层面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结合“智慧安徽”建设,建立省级层面的电子信息平台,以“互联网+”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透明化,推进招标采购公告、资格审查、信息变更、公告更正、中标公示、成交信息等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促进省、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的多方数据共享、制度对接和协同配合,实现应公开的信息全公开、应屏蔽的信息全屏蔽,切断围标串标渠道,从源头预防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