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政策解读 首页>政策解读
        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22-08-12 14:52
        关于《吉林市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规程实施办法 (试行)》的公开属性和政策解读
        为大幅提升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完善体制机制层面改革创新,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程序,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吉林市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规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
        一、公开属性
        此件公开执行。
        二、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吉林市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规程实施办法(试行)》起草的主要依据是《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实施意见》(吉建联发〔2019〕9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操作细则》(吉建联发〔2019〕351号)等规范性文件,并参考北京、广州等城市的做法。
        (二)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验收模式。办法明确规定联合验收按照低风险项目、一般风险项目、较大风险项目分类实施,提高验收效率和验收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是构建“多验合一”的高效验收体系和精简优化联合验收程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将当前多个政府部门独立实施的专项验收,转变为一个部门牵头组织、多部门协同联动、多验收事项高度融合的实质性联合验收,低风险、一般风险、其他风险验收时限分别为3、10、15个工作日。验收程序通过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分送和一并办理,实现一张表单申请、综合告知承诺、集中现场验收、限时出具结论,不断提升联合验收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三是提供更加优质的市政公用服务。办法明确市政服务企业在联合验收中的服务定位,市政公用服务介入时间节点由竣工后提前到施工许可办理阶段,并要求市政服务企业在工程施工阶段主动提供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市政公用设施验收时限规定为6个工作日,保障工程项目及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四是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管理格局。
        《办法》作为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是抓好政策措施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