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21-07-12 09:50
吉林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今年第二季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季度,我局共受理登记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经审查,准予备案26件,不予备案3件。按照备案要求,分别向省政府、市人大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2件,备案规范率、及时率均为100%。
二、存在问题
(一)备案意识不强。个别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存在有件不备、迟备、积攒报备情况。
(二)备案质量不高。在报备文件中,有的单位仍存在报备材料不齐全,缺少必要材料,并多次补充材料的情况。
(三)季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截至7月9日,共收到二季度规范性文件报告及文件目录14份;其中政府部门9份(包括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医保局、市科技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县(区)4份(舒兰市、磐石市、船营区、丰满区),开发区1份(经开区)。其他单位均未按时上报。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遵守规范性文件关于报备时限、报备程序及报备材料等相关规定,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高效开展。
(二)准确界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备尽备。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制定目的明确,法律依据充分,报备资料齐全,形式规范。
(三)要严格落实季报告制度,每季度前五个工作日,由本单位负责备案审查具体工作人员上报当季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报告表和文件目录。各单位未按规定上报季报告材料的,请于7月15日前补报。
附件:2021年第二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统计及目录
吉林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2日
2021年第二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统计及目录 |
发文机关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报送机关 |
二季度 报备数量 |
市政府办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低风险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
吉市政办发〔2021〕10号 |
市政数局 |
2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相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
吉市政办发〔2021〕15号 |
市住建局 |
市政府部门 |
关于发放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
吉市人社发〔2021〕7号 |
市人社局 |
12 |
关于核定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吉市医保联〔2021〕1号 |
市医保局 |
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
吉市医保联〔2021〕2号 |
市医保局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幸福东路等街路采取交通管制的通告 |
吉市公交管通〔2021〕1号 |
市交警支队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调整万信胡同和经开区部分街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
吉市公交管通〔2021〕5号 |
市交警支队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汉阳街等街路采取交通管制的通告 |
吉市公交管通〔2021〕8号 |
市交警支队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重庆街等街路采取交通管制的通告 |
吉市公交管通〔2021〕9号 |
市交警支队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南京街等街路采取交通管制的通告 |
吉市公交管通〔2021〕11号 |
市交警支队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调整部分货运车辆交通管制的通告 |
吉市公交管通〔2021〕13号 |
市交警支队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
吉市医保联〔2021〕4号 |
市医保局 |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 |
吉市财发〔2021〕19号 |
市财政局 |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燃气管道保护的通知 |
吉市住建发〔2021〕63号 |
市住建局 |
县(市)区政府(政府办) |
蛟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拆除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筑的通告 |
蛟政通告〔2021〕2号 |
蛟河市政府 |
12 |
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建烈士陵园规划区域内迁坟的通告 |
舒政通告〔2021〕1号 |
舒兰市政府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吉丰政办发〔2020〕30 号 |
丰满区政府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满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吉丰政发〔2020〕12号 |
丰满区政府 |
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鼓励“小规模、大群体,整村推进、分户饲养”肉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蛟政办发〔2021〕2号 |
蛟河市政府 |
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 |
舒政通告〔2021〕2号 |
舒兰市政府 |
永吉县人民政府春季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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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政府 |
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星星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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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政府 |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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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政府 |
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蛟河市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
蛟政办发〔2021〕8号 |
蛟河市政府 |
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拆除城区建筑外立面违法安装吊筐的通告 |
舒政通告〔2021〕4号 |
舒兰市政府 |
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蛟河市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蛟政办发〔2021〕9号 |
蛟河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