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21-04-14 08:14
吉林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第一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季度,市司法局共接收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其中市政府和市政府办文件4件,县(市)区政府文件6件,市政府部门文件9件。市政府向省政府、市人大等备案机关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4件。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问题。一些单位未按照《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科学区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的单位把内部工作制度当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有的单位把内部工作方案当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
(二)备案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在报备文件中,有的没有在公布5日内履行备案程序,有的报备材料不齐全,还有的单位存在多次补充报备材料情况。
(三)季报告制度执行不力。截至4月12日,共收到一季度规范性文件报告及文件目录4份;其中政府部门3份(市医保局、市交警支队、市残联),县(区)1份(蛟河市)。其他单位均未按规定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准确界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准确把握一般行政公文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不同属性,做好区分甄别,尽量避免将一般性行政公文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混同报备。
(二)要重视备案起草说明的作用,起草说明要全面反映文件的制定过程,为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上的合法性提供依据和支持。
(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应明确备案审查机构和人员,将备案审查工作交由专业机构和人员负责,各单位未按规定上报季报告材料的,请于4月20日前补报。
附件:2021年第一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统计及目录
吉林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2021年第一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统计及目录 |
发文机关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报送机关 |
一季度 报备数量 |
市政府 |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
吉市政函〔2020〕250号 |
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 |
1 |
市政府办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吉林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吉市政办发〔2020〕22号 |
农业农村局 |
3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意见 |
吉市政办发〔2020〕20号 |
市住建局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吉林电网发展建设的实施意见 |
吉市政办发〔2020〕13号 |
市供电公司 |
市政府部门 |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吉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吉市环发〔2020〕172号 |
市生态环境局 |
9 |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吉林市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的通知 |
吉市民发〔2020〕44号 |
市民政局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日升路等街路采取交通管制的通告 |
吉市公交管通〔2020〕107号 |
市交警支队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香山路等街路采取交通管制的通告 |
吉市公交管通〔2020〕110号 |
市交警支队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公安街等街路采取交通管制的通告 |
吉市公交管通〔2020〕114号 |
市交警支队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恒山西路采取交通管制的通告 |
吉市公交管通〔2020〕117号 |
市交警支队 |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松江东路等街路采取交通管制的通告 |
吉市公交管通〔2020〕121号 |
市交警支队 |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吉市住建发〔2021〕11号 |
市住建局 |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吉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 |
吉市农发〔2021〕6 号 |
市农业农村局 |
县(市)区政府(政府办) |
蛟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 |
蛟政通告〔2020〕7号 |
蛟河市政府 |
6 |
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 |
舒政通告〔2020〕3号 |
舒兰市政府 |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2021年种植业结构调整扶持政策的通知 |
磐政办函〔2021〕9号 |
磐石市政府 |
舒兰市人民政府冬季清雪通告 |
|
舒兰市政府 |
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鼓励“小规模、大群体,整村推进、分户饲养”肉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蛟政办发〔2021〕1号 |
蛟河市政府 |
蛟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珲春至阿尔山公路威虎岭至白石山段改建项目建筑控制区内停止一切抢栽抢建行为的通告 |
蛟政通告〔2021〕1号 |
蛟河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