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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22-01-29 09:20
        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桦甸市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2.0版)》的通知
        桦政办发〔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吉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桦甸市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2.0版)》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桦甸市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2.0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15号)和《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39号)要求,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发挥我市肉牛资源优势,统筹落实各级财政资金项目和政策措施,加快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政策扶持内容
        (一)支持肉牛良种繁育提质增效
        1.核心育种场、种公牛站和肉牛新品种繁育补助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和域内企业建成的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种公牛站,企业和科研院校合作开展的肉牛优质新品种繁育和科技提质增效项目,在享受省级政策扶持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本级财政不低于省级50%的资金补助。
        2.引进种公牛和基础母牛补助项目。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基础母牛,由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办理引进手续并负责上报省畜牧局备案,在享受省级政策扶持后再给予市本级每头种公牛2000元、每头基础母牛1000元的资金补助。
        3.优质肉牛良种繁育冻精补助项目。市本级财政每年列支30万元用于桦甸市畜牧总站优质肉牛冻精采购,优先支持基础母牛数量50头以上的养殖户(场)进行良种繁育杂交改良。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畜牧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永吉街道)
        (二)支持肉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4.肉牛规模养殖场示范引领补助项目。对新(扩)建规模肉牛养殖场,存栏基础母牛100-500头或育肥牛200-1000头之间的,依据建设规模、标准化水平和发挥的示范引领作用,按不同档次给予本级财政一次性资金补助。存栏基础母牛100-200头的,牛舍面积500㎡以上,补助20万元;存栏基础母牛201-300头的,牛舍面积1000㎡以上,补助40万元;存栏基础母牛301-500头的,牛舍面积1500㎡以上,补助60万元。育肥牛存栏201-300头的,牛舍面积1000㎡以上,补助20万元;育肥牛存栏301-500头的,牛舍面积1500㎡以上,补助40万元;育肥牛存栏501-1000头的,牛舍面积2500㎡以上,补助60万元。
        5.肉牛标准化养殖场示范引领补助项目。对新建存栏500头以上标准化基础母牛养殖场或新建批次出栏1000头以上育肥牛养殖场,依据建设标准化、机械自动化、饲料革新化、管理智能化、粪污资源化应用水平等方面发挥的引领作用,达到标准化示范场建设要求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标准化建设一次性奖补100万元;达到示范化引领标准的项目给予单独奖补,奖补金额由市政府一事一议确定给予奖补项目及奖补金额(已享受上级奖补资金项目除外)。示范引领单项补助条件:
        (1)建设标准化:养殖场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各功能区布局合理,圈舍面积满足养殖规模标准需求,养殖设施设备及粪污处理设施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肉牛饲养管理规程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
        (2)机械自动化:在饲养各个环节,使用机械替代人工操作,达到高产、优质、低耗的目的,促进饲养工艺的自动化,使饲料加工、喂饲、清污等饲养流程简单有效,饲养机械自动化率达90%以上。
        (3)饲料革新化: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新菌剂实现饲料生产方式和饲料品质变革,提高肉牛养殖秸秆过腹转化效率,提高肉牛生长速度和品质,生产饲料数量达到2000吨以上。
        (4)管理智能化:利用新业态、新功能、新模式实现管理方式智能化,将现代信息、智能装备技术运用到畜牧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做到智能化精准喂料、自动饮水、电子识别自动称重分群管理、动物发情自动监测、动物疫病防控监测预警等。
        (5)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制备工艺,通过自动化的生产工艺流程,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得到固体有机肥、液体有机肥和沼气,形成肉牛养殖粪污处理利用的长效机制,从而推进肉牛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畜牧局)
        配合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永吉街道)
        (三)支持和扩大政银保担普惠服务
        6.中小养殖户养牛贷款贴息项目。市本级财政列支1000万元注资政府增信基金、就业担保基金、省农业担保基金专项支持肉牛养殖贷款,充分发挥“政银保担”作用,让更多意愿养牛户获取贷款资金及政策支持。
        (1)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申请的5万元以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养牛贷款,按现有政策给予全额财政贴息补助。
        (2)贷款5万元以下的养牛户,按现有政策给予三年全额贴息补助,所需贴息资金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承担。
        (3)对养殖肉牛数量20头以上、扩大再生产贷款300万元以内的农户,可享受省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
        (4)“整村授信”贷款重点向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母牛、定向扶持养殖大户倾斜。
        7.肉牛保险保费补助项目。对投保肉牛6月(含)龄以上的养殖场(户)给予政策性保费补贴。农户自交保费20%,其余80%由中央、省和县级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局、人社局、财政局、省农业担保公司、各银行和保险经办机构
        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工信局、中晟担保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支持肉牛精深加工和“桦甸黄牛肉”品牌营销
        8.新建或扩能屠宰加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对新(扩)建肉牛屠宰加工能力10万头以上且完成固定资产投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最高按1亿元额度给予一年度实际贷款利息30%贴息补助。对引入肉牛屠宰加工和肉牛产品精深加工的企业,给予政府“一事一议”方式重点支持。
        9.品牌宣传和营销补助项目。做大做强“桦甸黄牛肉”地理标志品牌,鼓励支持企业创建肉牛产品名牌名标,在品牌宣传、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线上电商营销等方面,按实际次数、效果给予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支持金牛公司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布局展销中心、品鉴店、社区店,在知名商超建店中店、专柜,按照相应规模和数量给予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①在省级以上媒体、网络、电商平台等进行品牌宣传营销,按合同及实际支付费用额30%给予本级财政支持;②参加国外举办的大型展会,每次给予20万元的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参加国内省级以上层次举办的大型展会,每次给予10万元的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③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布局展销中心的,每个给予30万元的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设置品鉴店、社区店的,每个给予20万的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④在地级以上城市知名商超建店中店、专柜的,每个给予10万元的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品牌宣传和营销补助总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畜牧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发改局、商务局
        (五)支持和加快秸秆粪肥资源化利用
        10.农机具购置补助项目。对购置秸秆收贮打捆、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饲草料生产等农机产品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
        11.秸秆饲料补助项目。对建设青黄贮窖、窖贮秸秆饲料的规模养殖场(户)、合作社、秸秆饲料收储运加工企业和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经营的村集体给予资金补助。
        12.秸秆银行补助项目。鼓励以“秸秆银行”方式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将秸秆打包离田补贴资金和饲料化开发利用补贴资金整合补给秸秆收储运加工企业用于市场化操作,对秸秆饲料化利用达到万吨以上的企业,市本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1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项目。本级财政一次性列支11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一次性列支50万元用于粪污资源化利用省级示范镇和示范点(村、屯)建设,积极探索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就地就近转化利用新模式,打通农牧循环通道。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畜牧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发改局、各乡镇政府(永吉街道)
        (六)支持建立肉牛产业发展新模式
        14.建立产业协会引领模式。对肉牛产业协会给予经费、人员、技术等支持,充分发挥其带动本市肉牛养殖业发展的作用,鼓励肉牛产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建立产业化联合体。
        15.建立产业信息共享模式。发挥肉牛办、协会和乡镇、村社干部作用,建立“政银保担+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养殖户”肉牛产业发展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吉牛云”大数据平台建设,用数据辅助活体抵押、担保、保险、风险补偿金等各类手段,深入开展活体贷款抵押业务。
        16.建立产业链条科技提升模式。支持畜牧生产经营主体在全产业链推广使用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对肉牛产业链条中科技化水平较高、带动产业发展能力较强的环节,市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17.建立村建户养融合模式。推行“村集体(国企)+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户”合作方式 ,由政府整合各级财政资金建设一批不同规模的养殖孵化基地,养殖主体以租赁方式实现轻资产养牛,村集体(国企)可通过回收租金实现收益,政府对养殖主体租金给予适当补助。
        18.建立评级进位奖励机制。鼓励肉牛龙头企业和标准化家庭牧场升级进位,评选为省级乡村振兴肉牛龙头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进入省级50个标准化家庭牧场每户奖励5万元。
        19.建立人才科技支牧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肉牛养殖、科研、技术推广合作,对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的肉牛科研项目,政府选派科技人员驻场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毕业返乡创业发展肉牛产业,每年给予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畜牧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人社局、省农业担保公司、保险经办机构、经办银行、各乡镇政府(永吉街道)
        (七)支持和健全疫病防控服务保障
        20.强化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健全完善强制免疫、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县级财政每年列支60万元用于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每两年列支10万元专项用于“动监e通”移动终端正常运行。
        21.健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动物防疫+保险+无害化处理”协同机制建设。在省级财政给予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基础上,县级财政再按每头200元对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畜牧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保险经办机构、省农业担保公司、各乡镇政府(永吉街道)
        二、政策保障措施
        (一)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桥撬动作用,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效能,分层次、差异化支持肉牛经营主体发展。整合和衔接各级乡村振兴补助、村集体经济、秸秆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农业产业化资金,优先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二)强化金融精准服务。建立金融机构与肉牛产业资金需求衔接机制,实施“政银保担”联动支牧,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肉牛政策性保险和养殖圈舍、肉牛活体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整村授信,将符合相应条件的育肥牛贷款期限延长至2—3年,基础母牛贷款期限延长至3—5年。
        (三)强化肉牛项目招商引资。支持域内企业投资建设肉牛养殖场,将肉牛养殖、屠宰、精深加工、秸秆饲料化列为专业招商团队重点方向。
        (四)强化用地保障。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明确肉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在村庄规划中整合宅基地、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划定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范围,保障肉牛产业发展空间需求。
        (五)强化人才科技支撑。以我市产业基础为依托,加强与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等院校合作,促进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发挥作用,突出各院所人才技术优势,在技术培训、肉牛良种繁育、疫病防控、粗饲料开发、粪污处理利用、肉牛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配送等方面开展合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肉牛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研究制定方案、统筹解决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等作用。肉牛办要集中精干力量,固定人员,保障经费,给予技术职称评定倾斜等支持。各乡镇和永吉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广大养殖户对政策扶持的知晓率,增强政策扶持的透明度。
        (二)落实项目包保机制。落实市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开通服务企业“直通车”,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按照“一企一策”原则进行解决。
        (三)严格项目审查。各乡镇和永吉街道要准确理解项目补助范围、补助条件、申报要求,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宽松审查等行为,对申报不符合要求和条件的项目,一经发现取消补贴资格。
        (四)加强监督指导。各乡镇和永吉街道负责政策宣传、项目申报、核查确认。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审查备案、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拨付项目奖补资金,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本实施意见由桦甸市肉牛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