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工作动态 首页>工作动态
        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19-12-03 10:43
        我市规范性文件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近日,吉林省司法厅举办了“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我市在会上做了题为《创新法治思维,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经验交流,从十个方面深刻总结我市多年来的工作措施与经验做法

        着眼体系建设,推进备案审查法制化。我市陆续制定了《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吉林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7部规章和文件,实行了制定主体清单制度、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季报告制度、规范性文件一文一档管理制度等多项举措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标准,还对规范性文件的归档立卷顺序、档案材料规格、档案文字字体与字号以及档案制作和装订的标准一并提出了明确规定。

        建立清单制度,推进制定主体公开化。规定凡具有规范性文件制定职权的政府部门,均应向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申报职权来源及相关依据。政府法制部门对申报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依据进行审查确认后编制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向社会公示,全市共梳理行政管理事项423项,涉及法律法规400余部,依法确认市政府部门(机构)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39个,以通告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开,未经公示的,不得制发规范性文件。

        实行季报告制度,推进文件备案常态化。要求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在每个季度的前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报送上一季度的行政发文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统计表并将这一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年底依法行政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报告”制度实行以来,督促各单位补备规范性文件300余件,使规范性文件漏备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瞄准关键环节,推进审查程序规范化。我市立足于盯紧规范性文件确认环节,重点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措施启用“备案审查专用章”,通过立法将调查、询问、调阅资料等手段引入规范性文件监督机制等,对规范性文件适用的公文种类市政府发文程序协助审查制度均作出规定,不断强化政府监督职能。

        加强文件管理,推进档案归集标准化。统一规范了档案封面、封底、档案盒标签,以及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审查、决定、备案等40种监督管理文书,并文本档案的纸张规格、排列顺序和装订方法等作了统一规范对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件立卷、归档;实行一文一档、专人专柜和分类管理;确定了规范性文件档案的“长期”保存制度。备案的818件规范性文件,全部编印卷宗目录,卷宗文书的页码全部印制为铅印页码,并通过高清拍摄仪,制作成电子档案,进而实现规范性文件的电子化管理。

        建立社会有效联通,推进文件信息公开化。创办了《解文说事》栏目,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解读机制,在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网页已累计公布市政府规章53部,规范性文件2756件,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的电子化管理与社会化监督的科学融合

        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推进清理工作常态化。实行每两年一次的定期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上级工作安排,多次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今年,我市进行了第十一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审核确认规范性文件1164件(其中有效743件、重新制发29件、修改16件、失效207件、废止169件),并形成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草案)》。

        落实奖励惩戒机制,推进考核通报定期化。我市连续7年对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对综合考评取得优秀的个人和单位责任人予以奖励。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评出先进单位89个,先进个人153名,通过评比表彰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各级单位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进工作成果最大化。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单位以来,开展了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建立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布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先后在昆明重庆召开的全国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开展了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市先后创建国家和省、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示范单位16个。

        打造有效载体,推进贯彻落实长效化。开展了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年活动,从组织、制度、制定程序监督方式监督管理标准五个方面进行规范,评出优秀单位15个,先进个人50名,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随后继续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年活动。通过拓宽公众参与、推进档案管理工作、推进“零报告”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确认程序、推进示范单位引领作用五个方面,巩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活动成果。组织规范性文件“十佳卷宗”评比,确定了文书使用、装订归档、制定程序等方面的标准,市政府通报表彰,并将“十佳卷宗”在“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网”公开发布和展示。我市还委托人民大学培训学院举办“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高级研修班”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进行专题培训,通过打造各载体,我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得到了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