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
2018-05-30 10:09
我市完成清理与宪法修改内容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与宪法修改内容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吉府法文〔2018〕53号)要求,我市认真开展了此次清理工作。
吉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转发了《通知》,并附吉林市现行有效行政管理类地方性法规和吉林市人民政府现行规章目录,制作了与宪法修改内容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表。此次清理采用部门自查为主,法制部门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清理范围包括吉林地区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和相关群团组织共65个单位,全部及时反馈清理情况。吉林市政府法制办接到反馈后,再对全市2081件规范性文件与今年各单位报送的季度报表和发文说明表进行逐一核对,未发现与宪法修改内容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