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的,谁发出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吉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即“五个坚持”: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是什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目标是:通过3年的戮力攻坚,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8年,打击遏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深挖根治。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巡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长效长治。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七、我省涉黑涉恶线索“十必查”包括哪些内容?
(1)针对农村地区,必查操纵换届选举、侵蚀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聚众滋事、欺压残害村民的“黑村官”“黑村恶”和宗族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线索。
(2)针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必查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破坏一方治安的违法犯罪线索。
(3)针对校园、企业周边,必查欺压在校学生、扰乱教学和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破坏投资环境的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4)针对信息公司、调查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物流公司、物业公司等新兴行业和网络帮会、网络传销、网络赌博,必查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摆队形”或以其他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5)针对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工程建设等领域,必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违法犯罪线索。
(6)针对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装潢材料等各类市场,必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进场费和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7)针对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必查强揽工程、强销建材、强装强卸的违法犯罪线索。
(8)针对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必查控制运营线路、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违法犯罪线索。
(9)针对车站、机场等场所,必查控制出租车、“跑线车”,漫天要价、打骂乘客的违法犯罪线索。
(10)针对宾馆、洗浴中心、歌厅、舞厅、演艺广场、酒吧等娱乐场所,必查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市扫黑办举报电话:
0432-62010392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
0432-62407544
市监察委举报电话:0432-12388(负责受理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举报)
举报邮箱:
jlsshce@163.com
来信地址:吉林市北京路86号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