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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10 13: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xxgk.bjxrth.com/)、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fao.bjxrth.com/)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处,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1609室,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05737,邮箱:jlsfao@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周密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办按照《条例》规定,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公文共计1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部门领导初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信息审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根据《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对照“五公开”要求,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明确公开依据,科学分类、规范名称。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办年度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工作力量不足,我办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大多为文字、图片形式,图表、视频等其他形式较少。

        下一步,我办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改进: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整合工作力量,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适当增加视频、图表等信息公开形式,尤其是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方式来强化工作效果。

        当前,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全面推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办将继续加大力度,努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平台建设与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等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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