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10-14 14:45
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办理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所需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3.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办理形式:网上预审,窗口即时办结。
预审网址: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
办理地点: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98号吉林市市民服务中心3层无差别综合窗口1-1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交付方式:当场取得办理结果
咨询电话:0432-65150673;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办理流程:(见附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监督渠道:
监督电话——0432-651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