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制处
发布时间:2019-06-19 09:10
财税法制处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拟订全市财税立法规划;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财政税收方面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和汇编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年度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审查、办理减免退税业务;统计分析全市地方税收资料,加强税收监督,提出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建议。